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