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梨清了清嗓子。
“Shall I 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莎士比亚体的十四行诗由三个四行诗及一个对偶句组成,合辙押韵、朗朗动听。而字正腔圆的英式发音让十四行诗变得更加迷人,意境深远。
阮梨自觉有语言天赋,但英音是临阵磨枪,为了这首诗准备的。偶有几处,总改不了美音那种明快轻松的语调。
读了两遍,有几处还是不太对味。
到第三遍,对面的陆时屿终受不住她的摧残,沉声打断:“‘temperate’的语调不要上扬。你自己读着不奇怪?”
“呃。”阮梨一顿,不知该如何回答。
“你的发音很乱,到底要英音还是美音?”
陆时屿停下手上敲击键盘的动作,双手相抵架在下颌前,严肃地看向阮梨。
“我……”阮梨有些不好意思,讪笑,“我刚学的英音,可能发音还不太准。”
其实她的英音还算准确动听,如果是其他人——甚至是外语系大部分学生听,绝对也是赞叹连连。
可眼前的人,是个发音达到母语者水平的人。
听在他耳中,简直就是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