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男生。男生调皮,爱欺负人。她见了就躲得远远的。
成年之后,覃越回想,他那会儿确实挺傻逼的。总是喜欢开一些无聊的玩笑,假装自己很酷,很帅,没有人能管住他,像一匹野马。虚荣、肤浅、做作,就是个二流子。但那时候的心情,就是那么狂野。他明明知道自己很糟糕,却偏偏有着一种古怪的自尊心。他心里念念不忘,记恨着她推自己的那一把,还有她骂自己的那个滚字。“我不认识你。”跟谁稀罕被她认识一样。他下意识地想要报复她,让她难堪,看她吃瘪。他想尽办法奚落她,让她丢脸。直到有一天她被欺负的哭了,她终于认识他了。不但认识,而且畏惧他。他成了她心里的一根刺,扎得她哭,时不时吱哇乱叫。他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他以为时隔十年,他已经变得坦诚了。那些旧日的心情,却依然不好意思说出口。所以他只能面带微笑地,说着一些不痛不痒的话。话题始终在中心点的外面打转。不过这样也很好,平静,安全,不会触及任何人的伤心事,也不会造成波澜。心情和人已经不重要,能谈论的,只有当时的夕阳。毕竟,夕阳是美好的。
原乔乔问他现在做什么,覃越说在读书。
这让她很诧异了。
“你居然还在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