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微动。
那或许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想。
他把小女孩送他的棒棒糖放进了嘴里,抬起头,举起一只手挡在眼睛上方,从指缝里看七彩的阳光,嘴里都是棒棒糖的甜味儿。
后来,他来了这个地方,这里有一片他很喜欢的芦苇,很大,他到这儿的时候是四月,芦苇抽了芽,嫩嫩的一片,特别好看。
就跟曾经江让告诉他的一样。
所以他就在这儿定居了。
四年,他几乎没有离开过,他养了一条狗,没有取名字,每次都喊它“Dog”。
狗很听话,也很聪明,会帮他去买东西,能帮他办事。
他只在几天前回过一次风扬,这么多年了,他也只回去过一次,是因为杨晓结婚。
他答应过杨晓,她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回去,他曾经对杨晓失信过一次,不能再失信第二次。
他也知道,杨晓是一直不放心他,所以才会拖到那么晚才结婚。
七年,足够他把那些伤痛全都缓解淡化,足够他放下曾经的一切,开始正常的生活。
不过杨晓结婚的时候他是提前回去的,而且没有见别人,连顾长林都没有见。
杨晓跟他说了很多事,说秦家的两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