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地移开。
重新看向大屏幕,顾念之对法官说:“法官大人,那张字条的原件,能不能给我亲眼看一看?”
法官点了点头,“可以。”
她向法警示意,把那装着原版字条证物的透明塑料袋放到顾念之面前。
顾念之当着大家的面,戴上半透明的乳胶手套,小心翼翼地将透明塑料袋打开,从里面拿出那张字条。
她托着这张字条,走到被告席前,放到温守忆和金婉仪面前的被告席桌面上,认真问道:“你们再确认一下,这张字条,是不是就是八年前交到何少手里的字条?”
八年前,何之初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是谁做的,直到那个被催眠的勤务兵送来这张字条,然后温守忆又说看见男人带着小女孩上车,最后还有两路人证实他们也看见了一个瘦高的男人带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姑娘上了车。
在这三个证据之下,何之初才将“罪魁祸首”的罪名摁在顾祥文头上。
而一个月后,在C城闹市区里出现的汽车大火事故,虽然顾祥文和那辆汽车一起被烧得连渣都不剩,但却完全坐实了顾念之突然消失,就是顾祥文动的手……
说来说去,没有什么证据,比顾祥文的亲笔证明更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