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了。
少顷大家都坐定了,法官也从大门走了进来。
法警关上法庭的大门,审讯正式开始了。
法官还是那位高院长,前两次也是他主审。
“顾念之诉顾嫣然家产一案,第三次庭审现在开始。”法官敲了敲法槌,先问被告律师金婉仪:“被告律师,你们上次说要找原告顾念之的收养证明,请问找到没有?”
上一次金婉仪和顾嫣然提出要三个月时间,现在还没到,法官也是例行公事问一下。
金婉仪果然说:“法官大人,因为我方重要证人,也就是顾祥文先生指定的律师范德比尔特先生在美国被人谋杀,所以收养证明的事,暂时还没有头绪。”
金婉仪说得很巧妙。
范德比尔特先生是顾祥文的遗嘱律师,跟收养证明并没有实际关系。
但是金婉仪用一个“因为所以”,将没有关系的两者联系起来,给法庭上的人造成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范德比尔特先生之所以被谋杀,好像是因为他们要去找某人的“收养证明”……
顾念之马上站起来驳斥:“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并无证据表明范德比尔特先生跟收养证明有关系,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