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庆原本以为,自己应该是个胆小的人,毕竟自己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在家里还一直被隔壁邻居欺负,如果不是被欺负的狠了,他又怎么会提着菜刀去杀人呢?
第一次杀人,他也以为自己应该很害怕,可没想到的是,当他将菜刀砍在对方的脖子上,鲜血喷在脸上身上的时候,他只感觉到了恨意释怀的痛快,看着尸首分离的画面,却并不感觉到害怕。
而之后进了监狱,往往回想起来,他也会觉得那一刻真是人生中最为美妙的时刻,即便是第一次跟老婆上床的时候,也没这个美妙和舒服。
老师说,他是天生就适合杀人的人。
现在看来,老师说的话,果然没一句是错的,到现在,他不仅不害怕杀人,甚至还喜欢上了杀人,尤其还喜欢看着鲜血喷射而出的画面,那就像是大城市里的那些音乐喷泉一般,那么的好看。
而人死的时候,看着他的眼神,也让他很是享受。
这是充满了恐惧,害怕和求饶的眼神。
强者生存,弱者挣扎。
老师的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可惜就是死了……
带着一身血气,刘大庆手里提着砍骨刀,出了太平间大楼的门,朝着斜对面的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