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现场调查。
所有的家长与孩子都证明,周易没打人,只是当时比较混乱,大家无意中发生了踩踏事件而已。
踩踏能有巴掌印子?是用手走路的吗?
然而那位带队的警察,也是深以为然的样子,“既然现场有这么多证人证词,那就不能按打架事件处理,而应以突发意外处理,那个谁,我看你还是赶快到医院检查一下吧。”
啥,突发意外事件处理?突发你大爷啊,明明是她们打了我啊?王副台长脸都绿了,“她们这是打人,六个人以上,应该算社团了吧?你们抓人啊?”
那带队警察也绷脸了,“抓什么人?现场好几百号人证,肯定是你们自己看错了,赶快自己到医院检查吧,碰到这种踩踏事件,大家都自认倒霉,收队。”
踩踏事件?我踩踏你大爷啊?王副台长身体晃了晃,好悬气绝身亡,麻痹的,这是什么世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