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一旦有人提出去更高档的场所消费,即便有人心怀异议,也不好意思 提出来。
这次同学聚会是范思 哲提出来的,要说这范思 哲,高中那会儿在班上学习平平,属于聪明但不努力的类型,
必竟家里有钱,高中毕业后直接送去了国外念大学,因为家里是开私立医院的,所以当年他也是遵从了父母的意愿,到了国外学了医,
后来又花钱进了哈佛医学院深造,也是刚刚回国,本来学业还未完成,但是听说自己的女朋友杜丽丽移情别恋,准备要嫁给别的人了,他只得弃学归来,把杜丽丽又给抢了回来,
在国外也没学到多少东西,但家里有医院开着,范思 哲也不愁工作的事,
上学那会拼学习,现在就是拼家世拼前程比工作比女朋友的时候了,杜丽丽那会好歹也算是班花一枚,长得漂亮,校园时的风云人物。
成功地追回了杜丽丽后,范思 哲志得意满,于是这次同学会便要作东,请同学们到江北大酒店吃饭。
上次在江北大酒店吃过一次,几十万的消费反正邓琳晓是被吓坏了,所以对于范思 哲的这个聚会安排她不禁也是苦笑,赶去的路上便对周昊道“看来这个范思 哲混的不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