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马龙和斯托克顿,对于这位史蒂芬史密斯的年轻天才也是非常的满意,因为这个家伙和林翰比起来实在是太像了,能三分,能持球,能组织也能够防守,唯一不一样的是,他比起林翰各方面都稍微差了一点,但是对马龙和斯托克顿来说,林翰确实比史蒂芬史密斯更加强大,但是如果是一个听话的小弟,史蒂夫史密斯的实力已经足够了,林翰就是因为太强了,所以爵士队上赛季才会出那么多的事情,而史密斯虽然实力比起林翰不如,但是对爵士队来说已经足够了。
所以马龙和斯托克顿那是真的非常的满意。
当然,对于史蒂夫史密斯来说,他也是非常满意的,在热火队他是双枪之一。在爵士队他是第三当家,在地位上一个普通球队的双核之一和一个冠军球队的三核之一,这是没法比的。虽然盐湖城确实是少了一点,很少有人能够耐得住寂寞,但是史蒂夫史密斯和其他的黑人不一样,他的性格其实是非常不像是黑人的,虽然也会年少轻狂,但是在场外并不花,这只追求冠军的爵士队比起那只花花世界的热火更加的符合他的心意。像史蒂夫史密斯这样的球员在nba实在是太少了,要是nba各个都是这样的球员,爵士队也就不用为自己的小市场而担心了。
所以。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