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见律师,见完律师才接受警方的问询,问询时还必须让律师陪着。
国内可没有这种资本主义流毒,说侦查期间就不让见律师。让你单独审讯就要单独审讯。
那边没有回音。
米嘉继续说:“找个好点的律师,我是说业务上法律上比较好的,不是认识人那种好。现在认识人没用,得看业务水平。”
其实一般来说,认识人得律师比不认识人但是业务好的律师好用,认识人就能打探消息,可以找关系。
光业务好可不行,你业务好懂法律,可人家公安局不一定懂,不按你的思 路来行事。
一味攻击证据链,本来没事都搞成有事。光是补充侦查就能补充好几年,还不如当初早点认罪早点出来。
当然最好的是又懂业务又有关系,不过这种律师很少很贵,有时候都不一定光用钱就能请到的。
人家是稀有精英,可以挑客户,特别麻烦会影响前途的案子,人家就不接了。
刘东这案子就特别麻烦,而且有缘贷还不知道会牵涉到什么敏感关系,万一出了问题律师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宁愿找个业务好钻研法律的,尽量从法律层面减轻罪责,找关系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