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濒死的恐惧,如同利刃抵着他的咽喉。
气氛阴冷又窒息。
手中电脑压在大腿上重若千钧,像是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然而此刻井醒的脑子里闪过的却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如走马灯一样在他的脑子里回转。
他想起自己读小学的时候以自己的哥哥混社会为傲,在他们那个镇上没有人不知道他哥哥是混子,他也仗着哥哥的恶名到处惹是生非,在学校里自认老大,看谁不顺眼就要整谁,同学们敢怒而不敢言,看到他了都远远的绕着走。
这让喜欢看《古惑仔》的井醒获得了极大的快感,别人越害怕他就愈发的嚣张跋扈,还成立叫做“南星”的小团伙。因为他并不喜欢《古惑仔》里洪兴的陈浩南、山鸡,而是喜欢东星的乌鸦,他觉得陈浩南就像个软蛋,哪里有混社会还一副文艺范的小白脸模样?连自己的女人小结巴都保不住,被乌鸦一枪打死,所以当然是东星乌鸦更有大哥气场。
实际上别人都喜欢浩南哥,而他喜欢乌鸦的原因是他觉得他大哥井泉和乌鸦长的有点像,不仅长的像还都喜欢拿西瓜刀。
直到他拿砖头开了两个人头,大哥帮他抗了下来,跟着叔叔跑去了香江。井醒在镇上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