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武道门派是完全插不上手的。
但在县镇抚司就不一样了。
县镇抚司使与武道司司长都由玄门弟子担任,但治安司司长可由原抚县门派推荐真传弟子担任,其下三个治安分队则由原抚县门派、原各领镇门派弟子、各村一星门派弟子以及闲散武者混合而成。
也就是说,治安司是安全是本县武者的地盘。
这让五位掌门人不由产生了某些联想——县中治政改革如此,那么府中改革会不会也给本府武道门派留有职权呢?
于是,几人立马看向后面的各府治政改革计划。
各府置府衙,设知府、府丞各一名。知府主理一府大小政务,府丞佐之。依各县改制例,下分吏、工、商、民、财务、刑法六科,设科长、副科长各六名,吏员若干。
其中吏科负责协助知府管理府衙以及下属个县衙人事造册、考评、任免等事务。
工科、商科统筹府中各县工司、商司。
民科负责管理府中百姓户籍,统筹各县民政司工作等。
财物负责一府税收、上计、府中自留、支出等相关工作,上对知府以及玄门负责,下则统筹各县民政司财务方面工作。
刑法科则负责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