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检察引导侦查制度,检察官的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因此,韩国检察官被称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
简而言之,在韩国做了检察官,就意味着光辉的职业地位和前途。案子的整个过程都是以检察官个人名义完成的,而不是检察院的名义。在宣判之前,检察官还可以撤销或改变控罪。检察官对于自己负责的案子独立侦查、独立判断并作出决定,也要自行承担责任。上司只能对案件提出建议,但无权改变检察官的决定。
为查办涉及政府高官的贪腐案件,韩国各个地方检察厅均内设有专门的肃贪反腐机构特别搜查部,韩国的最高检察机关大检察厅也专门设置了“中央搜查部”。中央搜查部在韩国政界的肃贪反腐方面战功赫赫,其所侦办的大案、要案不胜枚举,其中最为人熟知的要数韩国前总统全斗焕与卢泰愚贪污案。
包括后来的卢武铉总统选举期间违反政治献金法案和朴大妈亲信干政案,都是由中央特搜部处理的。
而这位金山律师,就曾经担任过首尔中央地检的检察长。
这种层次的官员,在韩国司法界,是享有前官礼遇的。
所谓前官礼遇,是指韩国法律界的一种潜规则,指法官、检察官和政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