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什么,是可以凭此确定凶手,将凶手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关键东西,这个东西陈惇没有。没有人证,在物证上,也没有。
因为对方是锦衣卫。他们在刑名上,是行家里手。他们不会傻到去了一趟江边,还保留着那双沾了泥巴的鞋子。他们不会傻到,杀了人之后,还保留着凶杀现场任何可以指证他的东西。一般人也许心思 不会这么缜密,但锦衣卫一定把所有的直接、间接证据,都销毁了。
就算小桃的指甲抓挠了刘岩清的身体,留下了显而易见的伤痕——但有伤痕,能说明什么呢?一对夫妻吵架,妻子抓了丈夫的脸颊,隔天丈夫死了,就说是妻子杀的吗?就算刘岩清的房间发现了血迹,再没有dna比对的当下,那血迹怎么证明就是小桃留下的呢?
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案子就是个疑案。
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对于疑案,推奉一个准则——疑罪从无。
成书于先秦时代的《尚书》里,舜帝时代负责司法的官员皋陶,曾经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表明过这样的态度:“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这句话的意思 是说,罪行轻重有可疑之处,只应从轻判处。如果杀了不能证明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