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从天还没开始变黑,就开始热气腾腾地冒起炊烟。
伴随着这些烟火,是那种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好吃的牛杂喽!”
“劲爆的鱼丸啦!”
“爆肥仔米!”
“爽滑凉粉!”
“糯米麦粥绿豆沙!”
各种各样的美味足以让无数刚从工厂下班饥肠辘辘的打工仔们吞着口水,咽着唾沫。
……
八点左右,宋志超带着自己表弟朱富贵赶到了“李记大排档”。
宋志超今晚赴宴穿的衣服很简单,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一条浅黑色的西裤,上衣扎在西裤里面,显得干净利落。
事实上宋志超很喜欢这个年代。
在这个年代的大多数地方,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你有房有车,而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她爱的白衬衫。
相比之下,朱富贵的打扮很有前世“尼古拉斯赵四”风格,上面是一件红色的八一背心,下面是一条绿色军裤,脚下是一双绿色的老式解放鞋。
朱富贵觉得自己这样穿很精神,跟着表哥宋志超出来吃饭,不能丢了他面子,所以他才穿的这么好。平时打工的时候,他穿的破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