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才!”仿佛读懂了大家的心声,查理大声说道,“在香港,他被称之为天才中的天才,超人中的超人---在他的旗下,拥有三四家大公司,比如说魅影娱乐,万达贸易,还有万鑫国际,以及这次进军北美的万达科技公司。”
查理如数家珍,把宋志超的底细娓娓道来。
当听到宋志超凭借一己之力,击败香港的老牌大亨,一跃成为新晋财阀,当听到宋志超投资苏联期货,一夜豪取上百亿,当听到宋志超年纪才二十来岁,当听到他大学还没毕业,当听到他……这帮美国记者彻底醉了。
人,怎么可以这样?
这还是人吗?
到底是天才,是魔鬼,还是妖孽?
人比人气死人,和这个中国宋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一个不中用的,弱爆了的小记者!
苦涩!
满肚子的苦涩,尤其那个络腮胡子,他听完宋志超的传奇故事,感觉自己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
其实不仅仅他一个人,其它人包括讲述这个故事的查理也感觉自己白活了。
好歹自己还是个美国人,还是白种美国人,因此查理一直都对自己的存在有很强的优越感;可是当他调查完宋志超的底细之后,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