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看书。
我觉得自己魔障了,不仅把《人体生理学》里面这两个课题啃得滚瓜烂熟,甚至还用笔在自己身上画出范围寻找,随后再对照书上图案看有没有差错。
我竟然无比羡慕起医学院的学生来,至少他们能专业学习解剖学,甚至还能用尸体操刀。
那个女护士捅三十七刀还被判轻伤无罪,现在看起来也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一下午我都在看书,整得头晕眼花的。感觉从到了大学以来,我看的所有书还没有这两天多。
直到欢欢约我一道吃晚饭,我才合上下楼。
欢欢依旧穿得很保守,匀称修长的玉月退都被长裙遮得死死的,让我有点遗憾。
去食堂打了饭菜找个位置坐下,欢欢就向我问道:“我不给你发消息,你就不理我呀?”
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看书入迷了。”
欢欢有点惊讶,但很快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心情好点了?”
我叹了口气,点头道:“好多了,还得感谢你啊。”
欢欢脸颊微红,低头吃饭,有点卖萌地装糊涂:“换换不知道,不关欢欢的事。”
我看着她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