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老子就要跑!”我说得极度理直气壮,甚至向他们比了个中指。
毫无逞英雄的想法,更没有当逃兵的愧疚感。
煞笔才跟你死磕。
我一步踏上电瓶车龙头,将它踩翻的同时,整个人也向着围墙还包含了森林猎区、草原猎区、水域猎区之类的,一看就是富人圈子消遣玩乐的地方。
我没法从正门混进去,干脆就走歪门邪道。
找了个旁边有树木的围墙地段,我直接顺着树木爬上去。随后取出衣服里的钢板,将它搭在围墙的铁蒺藜上。用力按了两下试试看,确认没什么问题后,我直接踩上钢板。
随后直接跃进其中,将钢板取下来,再度塞回衣服里。
这个猎场大到让我有点绝望,我整整在里面耗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才找到宁挽澜的踪迹。
他似乎一个人追了猎物很久,此刻正蹲在一头血淋淋的野鹿身前,用匕首把它的角卸下来充当战利品。
而在野鹿的身上,还插着好几根箭矢。
从宁挽澜身后背的复合金属弩和箭筒来看,显然他玩的是弩猎。
我深吸一口气,抽出开山辺准备突袭。
而就在此时,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