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终都站在所有学生都仰望的顶端,一身傲骨,成绩皮囊家世,重重光环加身。在普通人十六七岁尚处于迷茫青涩的年纪里,他耀眼到刺眼,活得澄澈又意气风发,闪闪发着光。
他拥有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一群偏爱于他的老师,一堆仗义深厚的兄弟。
他身高187,生日7.9,巨蟹座,家里有一猫一狗,会很多的乐器,不止钢琴。
他很少和女生交谈,不喜欢吃甜食,不喜欢有人碰他的东西。
他打牌很厉害,只喝零度的可乐,喜欢打篮球,喜欢打游戏但不沉迷,喜欢的书籍很多,最爱看悬疑侦探,最喜欢的中国作家是沈从文。
他有一本旧了的《沈从文文集》,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但书皮一直保护的很好。
林槿始终都记得。
有一次这本书掉在地上,是她率先捡起来,递给了他。
他说了一句“谢谢”。
从传言里,林槿自以为已经足够了解许佑迟。
可事实是。
他很少和女生交谈,却主动陆茶栀接水剥虾。
他不喜欢吃甜食,可陆茶栀给他的草莓慕斯他全然接受。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却主动将耳机分给陆茶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