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她。她是换了一副手套。薄薄的羊绒手套。深紫色,配着她深紫色的大衣。她在捏着自己的手臂,按摩。她是累了。
金子千听Cire说过,景自飒,那些日子排练,每天超过10小时。在不与乐团合练的时候,她自己会关在办公室里弹琴、练习她是累了。
她说:我想喝酒。
那天晚上,其实景自飒只对金子千说了三句话。这是第二句。金子千不是不知道,他们其实不能算认识他们连姓名都没有互相通报;更不能算了解纸面上的资料,念的再多,都不如面对面聊三分钟的天气。但是景自飒金子千结结实实的叹了口气。他没有说什么,启动了车子。
在京城混了几年,路是极熟的,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深夜里飙车的事,他也常gān。自飒的车子极好,踩下去,加速只是瞬间,那声音,是让人热血沸腾的但是那晚他开的很慢。
是系好了安全带,也细心的确认过她也系好了安全带,才慢慢的开出去的。从他第一次摸到方向盘,大概这样慢,就只有在英国考驾照的时候。
只是很短的时间内,他有了这个认知:只要她在他身边的位子上一天,他的速度,就不能飚起来。
他选了一家她常去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