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那时纨绔 > 正文 第66页
盛着,因为他不喜欢在碗里吃米饭。
    他不喜欢橙子味道,只喜欢女人身上有糙莓味道。
    他讨厌口红,却喜欢唇膏,每次她抹上抹茶味道的唇膏,都被他吃掉。
    想着,想着,她笑话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的男人,这样的念念不忘,难道就会把他思念回来么?
    之炀,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穿着白色的皮糙的女子,有着温和可爱的眉眼。
    他坐在车子里,不想要说话,只是不停的鸣喇叭,她的身子就从窗子探进去,按着他的手掌,任之炀,我说,我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但是这不代表我不爱你了。
    他只是冷冷清清的扬了扬眉头,戴乐乐,我请你自己照照镜子好不好,我会为了你去结婚?我就是喜欢童暖,我喜欢死了行不行。
    叫做戴乐乐的女孩子,却并不在意他说什么,一把拉过他的身子,扭着他脖子,白皙的脖颈上一道血淋淋的划痕。怎么了这是?跆拳道黑带也能让人伤成这样子。她去翻自己的手袋,想要给他找一片消毒湿巾,他却已经关上了车窗。
    车子绝尘而去。
    戴乐乐还擎着一双拿了纸巾的手,冷风chuī过,不会冷,不会凉,只是觉得伤。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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