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大建筑师 > 正文 第578章 汇报
4年制定管理城市和乡村规划的法律──《城乡规划法》,后对该法作了重大修改;1965年新的《城乡规划法》规定,由郡或大都市地区的规划机构负责编制结构规划,然后按结构规划的框架编制具体的局部规划,并照此实施;1971年《城乡规划法》规定‘某郡议会即为该郡的地方规划机构;某郡级市议会即为该郡级市的地方规划机构’,该法对各种发展规划、规划控制、土地的拨用等均有明确规定。”
    “联邦德国  1960年颁布的《联邦城市建设法》,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区划整理、土地利用等;1971年又制定了《城市建设促进法》,对市、镇、乡的新建、改建的措施,对法律步骤、财政、税收措施等也都作出规定,还用法律规定了城市每项建设资金的来源。”
    “日本从1919年制定《城市规划法》起,陆续制定了许多有关法令,至1979年,已有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规400多种;其中同城市规划直接有关的40多种,最主要的是《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日本的《城市规划法》于1968年重新作了修订,后又经过18次修改;1976年11月15日修改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中曾明确提出立法的目的是使城市有秩序地进行规划、建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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