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椒崽听来,这句话很没有礼貌。
但是她不清楚他们这群人其中的错综复杂,看了一眼身旁反而敛眸的女人,思索着要不要将她拉走。
可是林瑾欢却弯着嘴角笑了一下。
“试试吧。”
她侧目跟李椒崽交换了一个眼神,将她带到旁边,交给古梨照看,随手将包搁在一边,径直往一旁的键盘架走去。
小黑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披在肩上的长发因为走动而扬起。
李椒崽看见她眼角扬起的黑色眼线,眼角一颗小小的痣性感至极。
古梨环着新伙伴的手臂,差点叫出声——
好酷!!!
她并不是三年都没碰键盘。
甚至她大二加入了学校的一个乐队,当了两个月的键盘手,也偷偷练了点贝斯,但最终还是跟那个乐队合不来。
每个人,都想当最炫的那个人。
甚至有部分并不是真正喜欢乐队,仅仅是“看起来酷”,排练也随随便便鸽。
阿德给了她接触的机会,也让她知道什么是似乌托邦的团队。
可能是,之前学习时,被林可叁抓着一直特训。林瑾欢将手轻放在键盘上时,属于她的肌肉记忆也被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