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慧把自己的股份,【但不在公司注册,免得影响思慧的控股权。】分出一半给弟弟,这也是为了陆家繁衍后代,打下的经济基础。
赵晋琛对此没意见,媳妇打下的江山,当然媳妇说了算,再说,凭着少涵的能力,早已经把公司扩大了无数倍,那也是他应得的。
八十年代末,在开放搞活的同时,开始了整顿经济秩序,赵晋川的老板,最后一次给他留下两千元钱的工资,再次返回自己的老家,从此一去不复返,几个月后,有几家和他的外贸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找上门。
却发现,原来的公司,早已经人去楼空,房子都已经被新的公司租用。
这几家公司才慌了神,感觉不好,直接把公司法人赵晋川告上法庭。
因为这几家公司都有外贸公司的欠条,当初提货都是一笔压一笔,最后这笔货提的最多,有的几千或者几万,有的达到十几万,都盖有外贸公司公章的,还有得是赵晋川本人签字。
经过法院,很容易根据户口找到了赵晋川的家,把法院的传票拿出来,赵晋川当时就瘫软在地。几十万的欠款在那个时期,对他而言就是天文数字,在法庭上,他把赵老板推出来,把自己几年来和他的合作,只是受雇说清楚,无奈找不到本人,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