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时三号被告徐檀灵小姐在警方做的第一份笔录,并且她告知了警方万河东的地址,然而万河东的口供却跟她不一致,万河东指认了她,说大货车没有撞上受害人乘坐的车辆,而是万河东本人受了徐檀灵小姐的指使,开车撞上去了,为了那块价值五百万的手表。就是因为万河东的口供,三号被告,也就是证人徐檀灵小姐决定说出真正的真相。”
这是所有的前因。
周唐如开始提问证人:“徐檀灵小姐,你当初真的有路过车祸现场吗?”
徐檀灵说:“我没有,我根本不知道潮汐路发生了车祸,那块手表是我订做的,我把手表送给了我的父亲徐伯临,就是因为手表的定制人是我,所以他想把撞车杀人罪名推给我。”
周唐如有目的性地提问:“那你为什么会在警局录那样一份口供?”
“十一号上午,徐伯临找到我,说会把徐氏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给我,但条件是让我帮他顶替见死不救的罪名,他说怕被徐檀兮报复,所以让我去顶替,而且我再三问过他,是不是只是见死不救了,他说是,说没有做别的,还说司机万河东会配合我一起录口供,所以我才答应了他。”徐檀灵情绪很激动,“当天下午我就去跟万河东对了口供,说好了只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