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的。
不是我小瞧她,她可能永远也不会理解、也不会相信什么是「不争是争」
的道理。
她最令我反感的地方是不懂得尊重,也许因为她娘家人都有钱有势,从小娇
生惯养,很看不起我,似乎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
不仅如此,她对许多其他的人和事也都看不上,认为是错的。
其实她不知道,觉得别人都不对,那就一定是自己的错。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认为她不但是心理疾病,而且应该是心理残疾,治不好
的。
我认为,人际关系中最大的法宝就是尊重。
尊重也是相互的,我宁愿选择首先尊重。
但如果我们足够尊重了,对方却仍是不信任,甚至步步紧逼,那就无需再迁
就、退让了。
我们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感恩,我们要懂得把善心和恩惠施与值得
的人。
不涉及一些原则问题和侮辱性人身攻击时,我一般不和她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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