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所以有一层薄薄的肌肉,和我干农活自然形成的肌肉不同,他练得极具美感,加上皮肤白皙,整个人就是一风流倜傥的富家子弟。
在和我结婚以前,因为他与生俱来的优越条件,加上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备受宠爱,所以他不仅不学无术还十分桀骜不驯,每天顶着一头黄毛——虽然染了黄毛以后他也很好看,除了没有乱搞男男关系外简直玩到飞起,李父经常被他气得肝疼。我怀疑李父那么轻易地答应让我和他结婚,估计是觉得我能治治他,让他收心。
结婚后和他出去,还总能碰到他以前的狐朋狗友,看到我冷脸,他就和我咬耳朵:“阿执,好歹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就打个招呼而已,别气了!再说,昨天晚上喊你轻点,你都没听我的,你还……”我恼羞成怒地打断他:“你闭嘴!”
他不会做饭,刚开始结婚的时候,他心血来潮,想给我做顿饭,即便菜卖相不好,我还是吃了两口。
我绝不是因为他期待的眼神心软,而是……他把厨房炸了,我不吃就没得吃了。一口下肚,嚼都不敢嚼直接吞下去,看我一脸菜色,他试着尝了一口马上就吐了……
后面我提议要不要请保姆,他看着不拘小节,骨子里还有些讲究,说不喜欢有外人在家里。吃饭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