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要是换一个路人把这砚台给砸了,对方说这话还真就是没毛病的,我管你多少钱买的,赔偿只配它应有的价值,最多加点心理补偿费,买家自己眼瘸高价收了个假货,没道理叫人按着真货的价格去赔偿。但是这话放在刚以高价卖给买家的摊主身上,就不太对劲了。
“你还要不要脸!”买家是个六十来岁看着挺儒雅的男士,看着平时就不像是会骂人的人,逼急了就这一句话反复的说:“你刚刚明明说这东西是明朝的红丝砚,怎么现在就反口了呢!”
摊主则是老神在在:“你别瞎说,这是红丝砚我没撒谎,但是我可没说这是明朝的,就算是我说是明朝的,你自己看走了眼,现在还愚反口啊?没这规矩!”
所谓的规矩就是指古玩交易的潜规则,买家用较高的价钱买了不值这个价格的古玩,或者干脆就是假货,被称作是‘打眼’或者‘走眼’,这种情况买家需要自认倒霉,吞了这口苦果,这叫做‘交学费’。
近现代有法律规定,所以这些卖古玩的摊主也学乖了,有时候碰着比较较真的人也不会一口咬死了这东西是‘什么朝代’或者‘什么质地’,张口就是一句‘看着像’,至于像不像,那就要买家自己判断了。
这年头玩古玩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