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遍我就睡。”宋念祖属于吃软不吃硬的性子,尤其是在温恪面前。
温恪来的时候,把他最喜欢的书带了过来,因为里边夹着他写的十四行诗。
温恪的奶奶曾在英国留学,温恪英文的都是奶奶教的,自小便说的一口流利好听的伦敦腔,在美国读博士口音也没有变。
十四行诗读完两遍,温恪发现他已经睡着了,也有了几分困倦,只是看着他眼尾似坠非坠的清泪,让自己无端心痒,想为他抚去。
轻声道了一声晚安,温恪回了房间午睡。
午睡醒来之后温恪去看诊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桌角下有一束小小的野花,用手机想查是什么花,但是没有查到,野花没有玫瑰那样的香气,但带着这里的淳朴,格外的宜人。
其他同事的桌角也有这样一束花,男医生们把花放到了白大褂的口袋里。女医生们看见这些野花很高兴,戴在自己的耳边和发间,然后笑着问好不好看,然后笑成了一团。
他们快收工的时候,有一群小孩带着欢笑声跑到了他们这里,看见医生们身上的花,又笑着跑远了。
因为气候的原因,这里到了晚上都会特别冷,当地人给他们送来了能燃起篝火的柴木。
火光照的每个人的脸都是暖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