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史弃之前自己过的是什么日子,只记得在冷风阵阵的山洞里,小孩哭的天崩地裂求他别死,在锦绣壹号小孩喝一口酒就变得很可爱。
他尝试克制自己,但史弃总那么热切的看着他,眼里似乎时时刻刻每分每秒都写着“快来享用我”。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要有情.欲,要有肉.体欢愉这种会令人沉沦难以自拔的快乐?
封正泽喉结滚动,回过神来,强迫自己转移开注意力。
有月餐厅的顶楼已经被封正泽包场,没有其他人。
尽管封正泽很想让别人看到史弃向自己求婚的场面,但他怕人一多,小孩反而不好意思,反正他已经预留了专门的摄影工作人员,会把这值得一辈子纪念的时刻永远记录下来。
但正因为这样,显得格外空荡。
时间指向晚上七点一刻。
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
史弃或许会早一点来。
封正泽起身去了趟洗手间,对着仪容镜整理领带、袖扣,再看那个西装革履高大沉稳的自己,眼角眉梢都带了一层似乎是紧张的焦虑情绪。
没什么好焦虑的,封正泽,像往常一样……
他暗自深呼吸。
分针一格,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