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毛笔写的,通体看上去没有女生的娟秀,反倒有种看透红尘的荡气回肠。
江清池很得意,“怎么样,我媳妇儿写字特好看吧?”
江三儿:“你把你的小名告诉她了?”
“这不重要,你先说好不好看?”
“还行。”
然后江三儿也给江清池写了几个字,给他拍照发过来。
江清池没话说了!
江三儿写字,是全家最好看的,七分楷体的工整,三分草书的潦草,弧线收稍处落笔刚刚好,不多一点墨,也不少一点墨,每一个字都均匀得体,赏心悦目。
言念说,心稳的人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就像江北渊写字,有种丰神隽永的味道,一撇一捺,都很霸气。
可江清池觉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和江三儿写字,都比亲爹好看!
因为这事,言念特地叮嘱过俩儿子:
“记住,你们亲爹写字是最好看的,别比较,不然他给你们俩,一个被窝放条狗,一个饭菜放香菜,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哦!”
江三儿怕狗。
江清池怕香菜。
这两招,足矣!
不过现在江北渊不在啊,只有江三儿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