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经纪公司当然是要签约那些看重自己,认为自己有培养价值的公司,只有公司看重自己了,才会在自己身上投入足够的资源,自己也才能得到公司的力捧,让自己在演艺圈的演艺事业能够快速地步入正轨。
如果真是bh公司艺人部随随便便的一个部员面试自己,然后随意地交给自己一份合约,那方程反而会毫不犹豫地就放弃与bh公司进行签约。
就像一句话说的:成名要趁早。
明星大多都是吃青春饭的,年轻的时候也最容易走红。
韩国本土娱乐圈市场狭小,竞争激烈是出了名的,如果艺人不跟一家看重自己、准备力捧自己的公司进行合作,而是随随便便地签约了一家不重视自己的公司,那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的职业生命。
考虑清楚这些之后,对是否与bh公司进行签约,方程最终下定了决心。
既然已经决定要与对方进行合作,那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合约的问题了。首先在签约年限上是肯定不能签七年的合约的,七年时间太长了,风险太大,等于是把自己完全地绑在了bh公司身上。但年限的问题从今天金胜旭同意自己把合约拿回家来看,应该是还有商量的余地。
那么剩下的也就是关于合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