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不可能这么俗 >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罗光旭的反对
下去。你的本职工作是演员,而且是公司旗下的艺人,公司签下你是为了创造收益的,但这两个月你做的事情公司并没有从你身上得到任何的利益。
    为人做事,不管是个人与公司之间,还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有来有往,相互成就才是关系能维持下去的基础。
    你可能会觉得作词作曲、拍摄短片都是你个人的事情,与公司无关。但公司里的其他人不一定会这么想。公司在你身上投入资源,帮你提升人气,那么你就要对公司有所回馈。不仅仅只是在合约范围内的回馈,而且还要包括你合约范围外的回馈。
    哪怕这回馈微不足道,但你至少要表明你的态度,表明你愿意让利于公司,愿意与公司共发展。
    人心不足,总是得陇望蜀。
    你现在做的这些事公司或许一时还能容忍下去,但如果你一直这样,宁愿帮助外人也不愿帮公司提携艺人,长久下去,就会让公司对你产生芥蒂,在你身上投入的资源就会越来越少。
    你现在才刚刚出道,正是需要打基础的时候,不要因为顾念人情就因小失大。
    就算你真的想帮宣美,等将来你地位高了,有了更多的权利,到时候会有更多的方法,根本就不必急于一时。
    相比于宣美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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