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你,还蛮惊讶的。”
“啊?什么?你是说白云婚礼吗?”
“对,后来我想起来,要是挑衣服那天,我就去了,没准儿就知道了。”
“你跟白云怎么认识的?”
“路边认识的,他喝醉被人勒索,我碰巧看见帮了他。”
“喝醉酒?”
张笛抓字眼的毛病,还真是可怕,她依稀记得白云作风挺正的啊。
“别误会,他是一个人买醉。”
“哦哦。”
陆晨阳回答的时候,字数明显变多了呀,以前可是惜字如金的一个人啊,张笛觉得很奇怪。
“你真的没有特别的爱好或者特长吗?”
陆晨阳跳过上一个问题,就又开启了另一个问题。
“算是有吧,吉他弹唱。”
“这么酷,看不出来呀!”
大概张笛的形象太过于柔软和温婉,怎么也是气质挂的,居然会弹吉他,还会自弹自唱,这却是刷新了陆晨阳的认识。
已经习惯别人投来的吃惊表情和夸赞,张笛微微一笑,说道:“没有没有,学生时代瞎玩玩而已。”
“我这个人很少夸人的,是真心觉得你很酷。”
“那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