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张笛对接的人出差去外地了,所以只能电话来沟通。
但是用电话沟通,就存在很多障碍,有些说不清楚,所以一早上张笛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沟通上面。
等到正式开始写意见书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
张笛写的时候很认真、很专注,效率也很高,差不多一个小时就写好了。
虽然写材料经办律师是张笛一个人,可在这法律意见书上面署名,必须要有两名律师。
张笛确认后,便把材料都打出来之后,便拿着去找了赵律。
走到赵律位子旁边,张笛还没开口说话,就被赵律桌上的摆放布局给震惊到了。
桌上的东西特别简略,但是却很有条理性,比如右手边就放了很多常用的工具,而左手边就是一些纸质资料或者文件夹。
就是那种眼睛一抬,头一转,就能看见材料在哪里,手一伸就能拿到的那种。
看了几眼,张笛才说话,“赵律,这里的意见书麻烦您签个字。”
赵律在认真的看着电脑,当张笛说话的时候,才转过头来看着她回复道:“早上的咖啡是你买的吧?谢谢啦,下次还是不要买了,我说实话,你不要在意我,其实我比较喜欢喝茶。”
张笛以为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