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听,她根本管不住啊!
    好在他没有说什么跟证据和事实有关的东西,虽然是被法官呵斥了几下,庆幸没有破坏张笛的质证。
    一个简简单单的案子,却硬生生的开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张笛都有些忘记自己说了什么,她已经被原被告两个人的激烈对骂弄得有些头疼。
    只能说自己准备的还算充分,证据也也有说服力,再加上被告,虽然表面气势很足的样子,但既没有说到重点,也没有提供较为有力的抗辩事由和证据。
    张笛依旧后悔的事情就是让当事人来法院,因为当事人不理性也就算了,还容易意气用事,说出些奇奇怪怪的话来,反而惹得法官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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