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
程之宁忍不住捂住一边耳朵,道:“心瑜,你说话别拿着话筒,太大声了。”
靳心瑜笑了一下:“抱歉抱歉,我忘了。你去哪儿啊?”
“我去下洗手间。”顺便出去洗洗耳朵……当然,后半句话程之宁没说出来。
走出包厢,便听见大厅里传来的歌声,虽然比不上原唱好听,但洗洗耳朵还是可以的。程之宁朝着大厅走去,一眼便看见一群十五六岁的少年男女,抽烟喝酒,大声笑闹着。
注意到他们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他们的头发太扎眼,红的黄的绿的白的,还有,蓝灰色的。
蓝灰色头发的女孩不像其他人那样喧闹,只是安静坐在那儿,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手指拨弄着白色小棍,百无聊赖的样子,偶尔张嘴的时候能看见那是一根粉色的棒棒糖。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当你注意到一个人时,她就会反复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加上前两次,这已经是程之宁第三次遇见这个女孩了。
她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谢顶大叔的形象,嘴角露出了掩饰不住的笑意。不知道这孩子还记不记得自己,要不要上前和她打个招呼呢?嗯……算了,她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自己就不去打扰了。程之宁转身向洗手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