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微博,
裴伊Eve: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法律二三事:网络造谣构成诽谤罪的条件……[展开查看原文]
2分钟前。
随后又给某条微博点了赞——
方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
的确,裴伊是我司董事长的孙女,但在裴伊进入娱乐圈初始,我司没有给予其任何经济援助,如果某些人在网上散播谣言,将考虑走诉讼通道,详见网络造谣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文书]声明
演员裴伊的确持有本公司15%的股份,法人代表方鸿之将本公司(方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股权转让给裴伊,在此之前,未有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评论区炸了——
【我作证,我有个朋友以前在方鸿集团当过高层,总经理和总经理夫人车祸身亡后,裴伊才宣布退圈服从家族安排的,之前裴伊读表演专业时,方董并不支持,还断了她的附属卡和经济支撑,裴伊刚开始都是自己一个个跑片场试镜,从龙套开始演起来的,真不知道,所谓的裴伊出道就吃红利、抢别人资源是从何而来!】
【[/照片]看吧,八年老E粉了,谁还记得裴伊最初演得是这个乞丐哑女?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