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想法,因此听清前奏的时候都有些惊讶。
“不是吧,连这神曲都出来了?”
甚至有人和身边的人吐槽了句。
……就连唱歌的人,神态都很划水。
莫默捏着话筒站在舞台上,神色还是风轻云淡,甚至懒散的。
脸上就差明明白白的“好烦啊我想走”。
但在场的人很快发现莫默不太一样。
她开口后,这首歌带给人的再不是平而容易令人生腻的感受。
“你走的那天是朦胧的雨天,我只能看着你走远。
如果这是爱的结束,那么再见了。”
莫默的并非那种会让人听到所谓层层递进最后爆破的大嗓,她的舒适音区在中低音,因而演唱的过程给人的感觉很细腻,仿佛层次丰富且口感绵密的蛋糕。
咬字仿佛被精雕细琢,可却没有因为这所谓的技巧失却情感。
——她甚至能控制情感的表露。
莫默是控制声音的高手。
她大部分时候将咬字和表意控制得恰到好处,偶尔情到深处时的歌词词尾带了点像是失控的颤音。
并非失控,反而是刻意而为。
于是一首简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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