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从潘森的话语里听到了以后,心里狂喜,却不敢表现出来。
他们有以后,潘森下意识在计划将来,那就说明,他们是有将来的。
“我唱歌不好,这是天生的,我找老师练了很久,他们后来都告诉我,没天赋的事情不要太勉强,我只好放弃了,其实我唱歌比一般人好听的,可让我上台,开演唱会,那一定很糟糕。”欢欢为自己申辩,“你看,阿爹就是不喜欢我,他都没遗传给我一点点艺术细胞。”
潘森被这番言论惊呆了,“这都能怪到遗传上?”
“难道不是遗传的锅吗?”
潘森,“陛下真是宽宏大量。”
“不准给他说话。”欢欢在他腰间一拧,不准他提起盛景,潘森对盛景可不敢有什么意见,毕竟是欢欢的爹。
欢欢可以叛逆和他对着干,他不行。
“你为什么讨厌陛下,是因为你觉得我离开,是陛下说了什么?”潘森问。
欢欢是有过怀疑,可他和盛景并不是因为这件事闹崩的,他甚至都没把这个困惑说出来,潘森说,“其实,陛下是找过我……”
“我就知道,他……”
“欢儿,你听我说,”潘森轻轻地抚摸着焦躁的欢欢,“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