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像是迪拜塔那样的真·国际地标和他们肯定没什么关系,不过对于李贤因来说,短期捞一笔还是没问题的,他又不入股LG地产,以后发展的怎么样和他没太大关系。
    保守估计,现在他们投资的这个商业街区一旦开始运营,每年产生的租金以及其他交易都能让他们在两年内回本。
    这是一个随便算算都能得出的结论,LG已经确认开发的地皮位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按理来说应该有很多业内公司愿意和LG合作开发的,可现实是,LG最终找到了刚在地产界闹出大动静的“菜鸟”S.M RE。
    实在是LG方面提的要求对于很多地产公司来说很不友好,对方要求商业街开发出来之后,署名权要完全归属于LG,其他合作伙伴都只有按投资额度分钱的资格。
    地产品牌有多难树立起来大家都知道,一边要人家投大笔的钱,一边又和人说没有署名权,言外之意不就是把风头全都让给LG嘛,这完全是把别人都当成傻子好吗!
    有几个地产公司合作投资了大项目却甘愿隐姓埋名,让大众以为这个项目全是合作伙伴制作的?!趁早滚蛋吧!真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妈呢!
    光是署名权一项,国内百分之八十的地产商都不会愿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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