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就比较简单,认为公司是李贤因的,那所有的事情李贤因就都能够做主,其他管理人员都没资格提出意见。
    但出道较早、对公司运营更清楚的BoA就没这么乐观,“是不是有人做了不好的事我们无法确定,但我们公司是上市企业,董事会的部分职责是无法被剥夺的,像财务室长这种重要职位的雇佣与解聘需要和其他决策层商议后再做决定,尽管徐室长是主动辞职,可大家都清楚,要没有办公室里的谈话,徐室长不会做出离职的决定,基本可以肯定社长对他说了什么不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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