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法医,会在某些方面跟他有共鸣,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他的做法。
“商科长,我是一名法医,当初选择这个职业的时候,我是抱着替冤死的人说话的宗旨。我觉得这个职业非常光荣,非常的神圣,我为自己的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可是,我玷污了这份神圣,我是法医界的耻辱!
我承认自己杀人,但是却妄想要保住自己的名誉。我已经付出了所有作为代价,包括我最心爱的女儿的生命!”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里多了呜咽。
他强忍悲痛,接着说:“有些事情我不想带到地下,可又不能对警察说。我承认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十年前我害死了一个无辜的青年,十年后,我害死了我的女儿!
十年前,县里出了一桩引起轰动的案子。一个小姑娘跟朋友去踏青,被三个小伙子当时小姑娘的朋友吓得跑了。等到当地警察接到她的报警电话赶到出事地点,那个小姑娘已经暴毙了。警察当场把三个小伙子抓住,之后对他们进行了审问。我是那个案子的负责法医,对小姑娘的解剖中,在她体内发现了两种不同的体液。
就在我想要出报告的时候,小姑娘的父亲找到了我。他是当时的县长,可以说是一手遮天。他让我出伪证,一定要把三个害死他女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