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猜到。
    合同签完之后,双方就护肤品配方的事又谈了一会儿。
    余简自己没有工厂,想要生产护肤品,依然只能采取代加工的模式,一旦批号办理下来,她依然还得找工厂帮她生产。
    不过这一次,她在这批产品的生产合同上加了一条,所有配方属于她独家所有,除了她的品牌之外,不得为其它品牌生产同一款产品。
    也就是说这些配方的生产权利只归余简所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
    这份合同,被余简定义为保密合同。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份合同并没有法律上的意义,毕竟她并没有为产品申请专利,再加上她生产的所有产品配方都会公开在包装上,如果真的有人想要模仿她的产品,她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禁止。
    不过在她的强烈要求下,马和丰还是答应了签订这份合同。
    不管这份合同究竟有没有法律效用,至少可以约束这个工厂,不至于做出把给她生产的产品换个包装直接出售的事。
    这也是余简的目的,仅此而已。
    这些护肤品说到底就是普通的护肤品,配方也是普通的配方,效果稍微好一些,也就是比这时候的护肤品好点而已。
    她的招牌依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