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吸引了整个大堂吃宵夜的人注意。
大家都意识到,这是一群混混在故意挑事。
毕竟,秦毅离那个幺鸡得有两米的距离,怎么可能去把幺鸡手里的酒瓶打翻?这绝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不过看出来是混混在闹事,大家也很快把眼神收了回来。
来喝酒,来吃宵夜的,并不都是混混,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和大学里的学生。
没有人会有那个爆棚的正义感,愿意为了秦毅这个素未谋面的人,去惹上一群混混。
这时,烧烤店的老板,也被动静吸引,匆匆赶了出来。
隔着老远就冲那个幺鸡赔笑:“幺鸡哥,您别生气,息怒,请息怒。咱们出来喝酒撸串,那就是图个痛快,没必要去生气。这样,我马上让人再给您几位上几箱酒,今天您几位的消费,都算在我头上……就不要为难这小哥了,我想,他也不是故意的。小哥,你说对吧?这样,你也拿瓶酒,敬幺鸡哥一杯,这点小误会,咱们今天就此揭过,行么?”
老板有点胖,看起来还很面善,在说话的时候,还冲秦毅直挤眼睛,那意思是让秦毅服个软。
嗯,做生意的,讲究的就是个和气生财。
最怕的就是有人在店里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