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爱豆不吻我就会死 > 正文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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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日记的习惯是我从十二岁就养成了的。
    我准备了两本崭新的日记本,用来记录和我的小公主一起度过的日子。
    不管以后她变成什么样,我都会一直爱着她。
    这份爱,与日俱增。
    ——《林溪白日记》·
    第53章 哥哥篇01
    连舜比蓝菁雅大了两岁多一点,他高二升高三那年,她刚经历完中考。
    暑期,北城一中联合周边的高中合力举办了场篮球比赛,连舜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兼队长,自然是要去参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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