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没有坚持。
    他是一个比较……绅士——嗯,也说不上,因为绅士在我看来多少有些刻意,用舒适来形容似乎更恰如其分,因为他的分寸感和边界感。
    回到公司,我去吧台倒了杯水,回来座位后刚好站了人,是我们组的文案。
    一看到我,她就双目锐利:“祁妙!老实交代!中午怎么没跟我们吃?”
    另一个AE附和:“就是!”
    我放下杯子,说出她们最想听到的答案:“跟野男人厮混去了。”
    “靠——”
    瞎聊了会又说了些开屏海报上的细节问题,我座位终于空下来。
    我拉着椅子坐回去,打开微信,看到陆成则五分钟前给我的消息。
    陆:到公司了吗?
    我说:到了,你呢。
    他回给我一张随手拍的工位全景,他的桌面专业而利索,两台显示器,最左边还摆放着一台笔记本,一黑一白两个键盘,线板,书本,矿泉水,以及两个我不知道的设备。
    没有任何绿植和摆饰。
    我注意到当中唯一的跳色,一本眼熟的粉色书籍。
    我圈出来回复他:你也看这本书?
    陆成则说:你再看看。
    我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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