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人前,像一朵盛开的花。英伦的气质是含蓄内敛的,云遮雾掩的,就像他们的天气。从外面看,不过一座闹哄哄、湿答答的古城。要走进其中,一座房子一条街地逛过去,才能读到藏起来的故事。”
“你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任勤勤问。
“十二岁被送来英国。”沈铎说,“从伊顿读到牛津,又在伦敦的公司里实习,直到爸爸生病,我被急招回去。”
“那就是十二年。”任勤勤说,“有生以来的一半时光,都在这里度过的。难得你还会说中文。哦不,你的古诗词背得比我还溜。”
“都是童年在私学里打下的童子功。爸爸很注重我的国学基础,怕我忘本。”沈铎低垂着眼帘,又抿了一口酒,“奇怪,我竟然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现在回来,还是觉得有点陌生。”
“你在这里念书的时候,没有结交什么朋友?”
沈铎诙谐地说:“我这样的身家和容貌,在英国这地方想要交友丝毫不难。尤其在男校里,很容易碰到想和你发展一下亲密友情的同学。”
任勤勤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笑得仰倒。
“那么你有吗?那种密友?”
沈铎摇头笑,也不介意任勤勤这个大胆的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