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我说了,我们分手吧。
    唐肃问:为什么?
    两个人认识是在高三,唐肃刚从北京转来上海的高中,在路上被一群小混混给堵住了。方从玉出手救了他,并对他一见钟情…大概是一见钟情吧,毕竟唐肃生的帅气,身边从来不乏这种“一见钟情”的追求者。
    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救美,并被美人的美貌折服。
    唐肃答应了她的表白。
    方从玉长得也就一般好看,性格又张扬,实在不像是唐肃会喜欢的。
    可他偏偏就是答应了。
    哪怕方从玉之前就谈过很多次恋爱,哪怕方从玉的初吻已经给了别人,哪怕方从玉喜欢沾花惹草,哪怕方从玉……他都不介意。他就是傻傻的对她好,宠着她惯着她,在他眼里她的一切都是可爱的。
    她追上了他,就把他放在一边了。这段感情一直是他一个人在苦心维持,她早已习惯了他的默默付出。
    他允许她叫他唐一粟,那个他一直很讨厌的小名;他有事没事就会给她剥瓜子,就因为她爱吃;他会用兼职挣来的钱给她买鞋子买包包买化妆品,她要什么他就努力挣钱给她买什么;他对她有求必应,他对她好到了骨子里…
    “害。”